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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申報國家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成功享受省補助200萬元!本項目主要是由國家工信部組織安排。其中申報根據《智能制造發展規劃(2016-2020年)》內容。安徽省申報國家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條件和要求內容如下:
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申報條件
(1)項目實施單位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運營和財務狀況良好。
(2)項目技術應處于國內領先或國際先進水平,項目使用的關鍵技術裝備、工業軟件需安全可控。
(3)項目須符合《2018年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要素條件》要求,且具有較強的可復制可推廣性。
(4)項目須已投入運營,且在降低運營成本、縮短產品研制周期、提高生產效率、降低產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等方面已取得顯著成效并持續提升,具有良好的成長性。
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申報要求
(1)試點示范項目由項目所在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組織推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的試點示范項目一般不超過15項,各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的試點示范項目一般不超過10項,中央企業項目通過所在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申報,申報企業對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申報書(見附件2)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2)推薦工作應遵循政府引導、企業自愿原則。優先在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工業穩增長和轉型升級成效明顯市(州)中,推薦基礎條件好、成長性強、符合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標準要求、開展多種模式試點示范的項目。優先推薦2015-2017年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未涉及行業的項目,優先推薦智能制造綜合標準化和新模式應用支持的項目。推薦部門應加強對最終確定的試點示范項目的指導,并鼓勵對其發展智能制造給予優先支持。
(3)請各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按推薦項目的優先順序填報智能制造試點示范推薦項目匯總表(見附件3),并于2018年5月15日前將項目匯總表一式兩份、申報書一式五份及其電子版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
以上為安徽省申報國家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條件內容,更多安徽省企業申報咨詢18755150022(微信同步)專業解答。